

普通刑事检察

功宗惟志,业广惟勤。2024年,全市普通犯罪检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在省检察院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立足检察办案主责主业,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多个案例被省院评为典型或优秀案例,打击医保诈骗工作经验全省交流学习,1个集体和1名个人分别被评为“全省利剑斩污先进集体和突出个人”,自觉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批捕1058件1479人,提起公诉1311件1859人。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涉黑恶犯罪,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确保“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持续加强行业治理整顿和综合治理,制发的检察建议全部被相关行政单位采纳;打击欺诈骗保成效显著,52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极大打击了骗取医保基金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督促嫌疑人退赃退赔600余万元,发现并建议侦查机关查冻2700多万元,最大限度挽回国家医保基金损失。

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加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作用,2024年常态化开展“清理挂案”68件,完善相关机制,全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运行;依托数字化、信息化手段拓展监督新领域,通过数字检察模型成案75件,其中监督立案3件,监督撤案3件,制发检察建议2份,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67份,天镇县院办理的陆某某容留吸毒案被北京市检察院和山西省检察院联合评为“京晋大数据赋能侦查监督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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