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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益诉讼监督 助力文物保护工作
时间:2024-12-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加强公益诉讼监督 助力文物保护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从未中断,塑造了我们伟大的民族。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不仅属于我们这一代人,也属于子孙万代。”2024年11月8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专设公益诉讼条款,明确将文物保护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



大同素有“三代京华,两朝重镇”之称,历史厚重,文物和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大同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积极履职,不断加强监督办案。

办理了“督促保护云冈石窟文物群行政公益诉讼案”,针对云冈石窟周边煤矿煤炭露天堆放,扬煤和工业粉尘侵蚀、破坏云冈石窟及周边文物的违法情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并公开宣告送达,督促其依法履职,推动案涉企业投入资金对相关煤矿完成全封闭煤棚建设。

同时在跟进监督中督促案涉企业对所属其他煤矿进行排查,追加投入对存在煤尘污染问题隐患的煤矿开展全封闭煤棚改造,进一步改善周边环境质量,保护世界文化遗产的绝对安全,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评为典型案例。以个案办理为契机,大同市检察机关与云冈研究院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文物保护协作机制》,并设立“云冈文物保护检察室暨云冈石窟公益诉讼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云冈石窟的检察保护。该案办理中的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头条文章《表里山河,跨越千年的守护》宣传介绍。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下一步,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大文物保护领域检察监督力度,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