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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聚力——法检“两院”召开第一次工作交流会商会
时间:2024-07-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司法公正和法治进步,深化大同法检良性互动,7月5日,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及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第一次法检会商工作交流会,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魏元桂主持会议。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郑黎明和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硕才出席会议并讲话,两院部分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郑黎明强调

法检“两院”是法治道路上的坚定执行者,是政法战线上的密切合作者,双方有着共同的法治使命和法治责任。“两院”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问题以及司法实践当中的难题,很多都事关改革发展大局、事关司法办案质效、事关法治队伍建设,双方要充分沟通交流,共担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

刘硕才表示

法检“两院”交流会商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部署,开展法检“两院”工作交流会商,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在司法工作的重大问题上不断凝聚共识、共商解决之策,双方务必要抓严抓实、求真求实,同题共答力促成果转化。

会议指出

要提高政治站位

建立“两院”会商联络机制,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部署,是落实法检“两院”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相互制约要求的切实举措,对于研究商讨工作当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司法实践当中的难题,提升法检工作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要坚持问题导向,同题共答

法检“两院”要聚焦共同问题,要在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上同向发力;要建立起重大、敏感刑事案件的沟通、协调、强化机制;要共同建设刑事案件执行对接协调机制。

要坚持目标导向,凝聚合力

法检“两院”要积极推进沟通交流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起会议纪要的落实反馈机制、日常沟通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把握交流会商理念,以此次会议成果为基础,推动解决涉及法检两家需要共同关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其他问题,在更广范围内形成共识、汇聚更大力量。

要抓好落实,共促成果转化

落实好会商框架下的日常联络、沟通对接机制建设,积极推动法检各业务领域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落实好相关工作任务,保持好良性互动关系。

此次会议进一步凝聚了法检“两院”在工作当中的经验合力,参会人员就实际工作方面展开交流,达成共识,深化了法检“两院”在工作当中的有效配合、密切协作。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将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持续深化交流会商成果,共建有效长效机制,共同推进“两院”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