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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 | 办一案调三案,让“枫桥”之花分外红
时间:2024-06-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开宾馆不仅没挣钱还赔了几十万,法院判决我多背了好几万的租金,经过你们的调解,三起纠纷都解决了,我的心结终于解开了,我愿意接受和解方案,真是谢谢你们了”,李某对检察干警说道。

李某因不服其与高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在申请人李某看来,明明租金没有那么多,为何法院判决认定了高于实际的租金?

一份监督申请

牵出三起纠纷

2024年3月,李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原来,本案由租赁合同纠纷引发,2018年9月,高某租赁武某所有的位于云冈区恒安新区的商铺用来开宾馆,合同约定每年租金为23万元。

2019年6月,高某将案涉商铺转租给李某,并约定此后李某按期向武某缴纳租金。李某实际按20万向武某支付年租金。后李某因经营困难,拖欠部分租金未予支付。

案件一:2021年8月,武某起诉高某支付租金,法院按年租金23万元判决高某支付武某租金115000元。

案件二:2021年10月,高某将李某诉至法院,法院按年租金23万元判决李某支付高某租金115000元。

案件三:2022年3月,武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返还房屋并支付房屋占用期间租金,法院判决李某向武某返还房屋,并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74997元。







探寻监督最优解

检察和解解心结


案件受理后,为查清事实,检察官调阅该案原审卷宗,仔细询问各方当事人,将在案证据及所涉判决逐一进行审查,发现本案症结点在于合同约定租金与实际支付租金不一致,且李某此前支付给武某的一笔近万元的租金法院未予认定。

如果检察机关支持了李某的申请,李某将按照年租金20万元支付给高某。但因高某已按年租金23万元向武某支付完毕,高某将承担损失,案件将再起波澜。

对案件的“症结”有了把握,检察官心里就有了底。检察机关向法院执行局调取了上述三案的执行情况。为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检察官多次联系武某、高某、李某,倾听当事人心声,释法说理。

终于,在检察机关努力下,三方当事人达成检察和解。

检法联动促结案

和解协议得履行

2024年6月,在云冈区人民检察院与云冈区人民法院共同主持下,武某、高某、李某三人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三方签署和解协议,李某某自愿履行全部案款,并当场支付。至此,上述三案全部执行完毕。









办一案,调三案

检护民生一直在行动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云冈区人民检察院与云冈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联动优势,以实际行动践行“枫桥经验”,形成了促成案件和解的协作合力,在提高司法效率的同时,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充分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下一步,该院将贯彻落实好“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办小案,暖民心,以“检察蓝”擦亮民生幸福底色,努力为新时代检察机关践行“枫桥经验”提供丰富的“云检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