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两件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张某斌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侦查典型案例,同时编入《检察侦查案件典型案例(六)》印发。
与此同时,由省院第五检察部、我院第四检察部及阳泉荫营地区检察院共同办理的《山西省检察机关构建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模型办理“减假暂”监督及相关检察侦查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赋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