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几年来,家暴已不仅仅在影视剧中,而是实实在在的发生在身边。
近期云冈区院办理了2起关于家暴行为的故意伤害案件,承办检察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通过查阅案件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了解到被害人均为女性,被害人长期遭受家暴,甚至不敢报警求救,给其带来了身体及心理上的伤害,经审查后该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该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由婚恋家庭矛盾激化而引发的刑事案件时有发生,在婚恋家庭中矛盾预防化解工作尤为重要,对于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作用。为全面履行监督职责,有效打击犯罪,该院联合区妇联进行法治宣传:一、加强矛盾预防化解工作;二、完善联动配合机制;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应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对妇女群众及家庭成员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动员广大妇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唤醒自我保护意识。

很多人以为家暴只是家庭中临时的小吵小闹,觉得有时只是受到一点点伤害,不算很严重就选择一味忍受,却不知道这样做只会让施暴者变本加厉,对受害者的身体健康,子女成长和家庭生活都会造成严重的损害。因此,我们要做的就是正确认识家暴,一旦遇到家暴,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下面,云检就为大家科普一下跟家暴有关的法律知识。



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还包括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这里的家庭成员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家庭暴力不局限于上述家庭成员之间,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也属于家庭暴力。暴力行为主要包括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等侵害行为。



检察官来支招:
1.及时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村(社区)、妇联、单位等相关机构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妇联维权热线:12338和全国妇女反家暴热线16838198求助。
2.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及时就医,保存好相关证据(伤情照片、医院诊断证明、医药费票据等证据材料)

4.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
管辖法院:申请人或者申请人居住地或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请求内容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以及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作出时限: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有效期限: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期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哪些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

家庭暴力的现场物证:
👉 公安机关的接警或出警记录、处理记录、告诫书;
👉 家庭暴力相关的伤情鉴定书、病例、照片、视频、相关日记;
👉 施暴者的悔过书、保证书;
👉 其他家庭成员(包括未成年子女)的证言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证言。



什么是家庭暴力告诫?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达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村委会或者居委会。
行政责任:警告、拘留、罚款
《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民事责任:在婚姻纠纷中,法院一旦认定构成家庭暴力,在确认夫妻感情却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时,会成为判决准许离婚的理由,且涉及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中,应注重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特别是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从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对于实施家庭暴力的父母一方,一般不宜判决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
刑事责任:定罪 判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家庭暴力不是个人私事而是社会公害,不是一般的家庭纠纷,而是非法犯罪,是对家庭成员权力的侵犯。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无论性别,无论年龄,暴力就是暴力,被质问与嘲讽从来都不该是受害者,全社会都是“零容忍”。如果不幸遭遇家庭暴力,或者发现正在遭遇暴力的,一定要学会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
家和万事兴,家齐国安宁,群众需求在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检察院将不断探索和创新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思路制度机制,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将奉献、勇担当、敢作为,在新的征程上,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不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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