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马倩如)日前,在山西省检察院上报的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精神的实施意见上,山西省委书记骆惠宁,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晓薇分别作出批示。骆惠宁批示指出,省检察院勇于改革探索,值得肯定。黄晓薇批示指出,省检察院思路清楚,任务具体。要把配合支持监察体制改革与司法体制改革紧密结合,进一步发扬成绩,改进工作,提高水平。
据了解,2016年以来,山西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的重大思路和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圆满完成第二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大力推进首批试点检察院落实司法责任制,试点单位检察长和员额检察官全部到一线办案,人均办案量同比上升30%,办案期限平均缩短10%以上,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全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在公安机关设立检察室151个,依法提前介入各类案件1144次,召开联席会议442次,捕前分流案件903件,监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案件391件,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86份。
目前,山西省检察机关积极适应检察职能发生重大调整的新形势,补齐短板,全面加强检察监督,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实现转型发展。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实现与监察委员会工作有效、有序衔接。明确改革任务,倒排时间表,强化各级检察长责任,把改革任务细化分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司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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