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4月15日上午,灵丘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前往北洋小学、落水河乡和存孝社区开展“4·15 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教育专题普法活动。

活动现场,“青青伞护未队”主任李琳君走进北洋小学参加学校的升旗仪式,发表国旗下讲话《守护国家安全 青春与法同行》。详细阐述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来源、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内涵、青少年如何守护国家安全等,并通过生动鲜活的案例为学生深入浅出的普及了国家安全的重要性。通过现场普法,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提升互动体验,让师生更加直观地了解国家安全、校园安全的重要性,提高其防范意识和危机化解能力。






随后,灵丘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前往社区和乡镇,一起向群众发放国家安全宣传资料和生活用品。此次活动覆盖群体共计800余名,发放国家安全宣传资料约900份。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和素养,引导大家认识到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下一步,灵丘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同时夯实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根基,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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