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
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传承弘扬红色基因
时间:2021-08-09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自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大同市两级检察机关迅速行动,准确把握总体要求,按照最高检与退役军人事务部、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与退役军人事务厅的工作部署,立足本地实际,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严重侵害烈士纪念设施、退役军人权益问题为切入点,同时更好的保护利用革命文物、传承弘扬红色基因。通过办理一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的案件,扩大检察公益诉讼影响力,推动形成社会治理效果。
  会签仪式
  为进一步提高英雄烈士保护、退役军人服务的工作水平和质量,切实维护英雄烈士荣誉名誉、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法治大同建设,2021年4月16日,大同市人民检察院与大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举行了“关于英雄烈士保护、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协调合作机制”会签仪式。本次会签的主要机制围绕检察公益诉讼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和重大案件通报、案件线索移送、调查取证配合、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起诉工作等六方面开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提升我市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红色阵地作用,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全国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1〕37号)及《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开展全省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退役军人发〔2021〕28号)相关规定。

  2021年7月22日,大同市人民检察院与大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针对开展全市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召开座谈会,会议研究制定了开展全市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该专项活动对照“信息校核、规范整修、有效管护、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工作标准,对“庆祝建党百年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我市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和散葬烈士墓管理保护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通过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建立英烈保护协作机制等方法全面提升我市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共护英烈荣光,发挥正向社会效益。
  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

  同时市检察院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签工作机制、联合开展全市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英雄烈士保护方面的职能作用,维护英雄烈士荣誉、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推行纪念设施巡查巡检,共护英烈荣光!让英烈之光,点亮“人民至上”的原动力,点亮“刀刃向内自我革新”的决断力,点亮“功成必定有我”的践行力,在检察公益诉讼英烈保护领域接续奋斗、久久为功,接好时代的“接力棒”,走好当代检察人的长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