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
【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守护百姓“饮用水安全”
时间:2021-05-20  作者:  新闻来源:SRC-627827767 【字号: | |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大同市两级检察机关迅速行动,始终将司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立足本地实际,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严重侵害“两益”问题为切入点,通过办理一批水源地保护、饮用水安全保护的案件,扩大检察公益诉讼影响力,推动形成社会治理效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大同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念,认真落实大同市委市政府"136"发展战略总要求,围绕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城乡住宅小区现制现售饮水机卫生安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通过对饮用水安全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以更大力度推进全市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百姓饮用水安全。


  3月份以来,大同市两级检察机关相继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更新司法理念、落实司法为民、确保百姓饮用水安全专项活动”。联合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对册田水库、云冈区墙框堡水库、新荣区万泉河水源保护地、云州区南梁水源地、甘庄水源地、城乡住宅小区制水机卫生安全等进行现场采样、勘测水质。

  检察机关在专项活动中,观摩水库运行及水文监测设施,查看水库安全运行设施及防线布设情况、水源地及周边保护情况,进行现场水质采样,排查水源地附近是否有重污染行业,非法从事农牧业活动,与水库管理站以及饮用水源地保护负责人现场交流。

  在检查住宅小区内饮水机卫生安全过程中,发现未公示卫生许可证、未及时更换滤芯,直接接触制水机工作人员未取得健康证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此,大同市检察机关对相关监管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问题立即整改,全力保证全市百姓饮用水安全。

  在活动中,检察干警向水源地保护管理单位以及广大群众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常识,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饮水安全的关切。共办理涉及水源地保护、群众饮用水公益诉讼案件18件,整治制水售水不达标企业10余家,并建议职能机关对辖区内制水售水机卫生安全展开行业专项整治,覆盖周边小区饮水安全,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切实筑起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司法堡垒。
  水是生命之源,百姓的生活离不开水。大同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密切关注社会民生问题,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要求,发挥检察职能,用心、用情为民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聚焦水源地保护、百姓饮用水安全问题,守护群众饮水安全“最后一公里”,让“喝好水”成为常态,让“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真正落到实处,展现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检察情怀和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