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今年以来,大同市检察机关积极践行杨景海检察长提出的“针对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检察公益诉讼要蹚出一条路子,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好地服务于脱贫攻坚”的工作要求,从依法保障老有所依、督促子女履行义务、倡导和谐文明风尚、助推乡村治理等方面发力,积极、稳妥探索办理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近日,大同市天镇县人民检察院在对天镇县养老机构的走访摸排中,发现一位72岁的老人高某生活困难,她的丈夫已经去世,育有两子一女,但因家庭矛盾和异地定居,老人没有收到过子女的赡养费。村里街坊邻居对三兄妹不赡养母亲的行为议论纷纷,造成了恶劣影响。


天镇县人民检察院多方核实情况后于当日立案,成立了办案组并迅速与老人的儿女取得联系,检察官多次与三兄妹电话沟通,但不见成效。随后,办案组赴高某儿子的工作单位古交公路段、女儿住所地天镇县玉泉镇,向三兄妹送达了《督促履行赡养义务通知书》,敦促其尽快履行赡养义务。为了进一步增强监督刚性,办案组向古交公路段、天镇县玉泉镇人民政府送达了《协助督促履行赡养义务通知书》及《检察建议书》。


办案组检察官还联合古交公路段、玉泉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与老人的儿女进行了面对面的座谈。经过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亲情感化和批评教育,老人的儿女们认识到错误,签署了《赡养义务承诺书》,承诺每月给付赡养费并当场交了三个月的赡养费。古交公路段、玉泉镇人民政府也在一周内向天镇县人民检察院进行了书面回复。
■ 老有所依
赡养类案件事关弱势群体的切身权益,其中夹杂着复杂的家庭矛盾和经济纠葛,一旦处理不好就可能激化矛盾、引发社会问题。在本案的办理中,检察官积极探索监督方式,通过送达制式文书等方式,强化监督的权威性和规范性。同时,检察官将释法说理、亲情感化贯穿办案始终,传递了司法温情,激发了孝心孝行,化解了矛盾隔阂,促进了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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