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7月10日,大同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段运生检察长向大会作的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经会议表决,全票通过我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17年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全市两级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新的发力点,突出监督重点、加大办案力度,围绕大同市委生态立市理念,积极开展“五大领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权益保护等领域)“七大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生态环境领域、保护自然保护区、国有文物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携手清四乱 保护河湖生态、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为护航大同青山绿水蓝天贡献了检察力量。

报告主要从高点定位,切实增强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的责任担当;突出重点,把提升办案质效摆在首要位置;精准发力,全方位拓展法律监督效果;创新理念,努力推动实现双赢共赢多赢四个方面有针对性的汇报了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同时提出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人大常委会对公益诉讼工作报告作出高度评价,对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院能够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主动谋划,多措并举,牢牢抓住公益诉讼这个核心,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大力开展宣传,取得了显著地成效。同时提出四点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要强化组织领导,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真正把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及时研究工作措施,认真分析工作难点,努力推进工作开展。检察干警要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形成横向一盘棋、纵向一体化开展公益诉讼的工作格局。
二、积极构建公益诉讼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对基层检察机关的领导职责。二是检察机关内部要加强公益诉讼案件发现机制和内部线索移送、案件交办、转办机制建设。三是要建立和完善与相关部门的外部协作机制。同时要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协会组织的沟通联系,形成公益诉讼工作合力。
三、努力营造公益诉讼的良好社会氛围。
采取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方式大力宣传公益诉讼工作,定期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公益诉讼工作。主动与司法行政部门及有关媒体沟通协调,把公益诉讼制度纳入普法宣传教育范围,加强对公益诉讼工作的宣传报道,提高公益诉讼制度的社会知晓度,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意识。
四、不断加强公益诉讼工作保障。
一方面要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配齐配强公益诉讼办案队伍,特别是基层办案力量。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开展工作,加快推进公益诉讼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筹划推进建设公益诉讼大数据应用平台和调查指挥中心,进一步提高公益诉讼工作质效和社会公信力与满意度,推动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我们将以此次向人大报告工作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要求,坚持不懈补短板、履职尽责强举措,为服务大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新担当,新作为,助力法治大同砥砺前行,为建设美丽、富裕、幸福大同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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