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次实地踏查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四乱”问题清单,对3个县12条河流(包括2条市级河流)进行逐步踏查,对所涉及3个已销号问题进行“回头看”,4个新发现问题建立台账,并提炼总结经验做法,形成通报机制下发各县区院指导工作。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院行政检察部与市河长制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一是督促相关行政单位尽快组织清理河道垃圾和秸秆,规范生活垃圾管理,合理设置垃圾集中存放点,并负责定时清理;二是加强检查巡查,对其他县区河流展开实地踏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打赢“四乱”清理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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