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
大同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
时间:2019-01-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大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我市检察机关积极争取市委、人大、政府重视和支持公益诉讼工作又一重大举措。

  《决定》要求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公民要深刻认识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和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富裕幸福大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决定》强调,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推进和谋划公益诉讼工作,正确处理依法保护公益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关系,形成严格执法与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要严格依法履职,审慎行使权力,依法规范监督,突出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实现公益诉讼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决定》要求,各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正确认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积极配合支持检察公益诉讼,与检察机关共同形成保护公益的合力。《决定》指出,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应当加强工作衔接,建立线索双向移送及办案协作机制。检察机关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送监察机关依法处理。监察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应当及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决定》强调,人民政府应将行政机关支持、配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体系,财政部门应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的调查核实、举报奖励等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并予以保障。

  《决定》的审议通过,为大同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挂上了“加速档”,也标志着大同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将掀开崭新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