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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7日下午,天镇县人民检察院“启航”青年学堂第五期开讲,第二检察部副主任韩志青以《行刑反向衔接中处罚必要性原则的应用难题及对策》为题,分三大点展开一场精彩的讲座。
一、准确把握处罚
必要性原则的意义
精准把握处罚必要性原则是提升检察意见书公信力的“生命线”,检察机关审查时需结合个案情节实现“处罚必要性”与“违法危害性”的精准匹配,确保检察意见书作为行政机关处罚重要依据的准确性,避免因内容失当影响行政处罚效果或损害司法公信力,以实现形式法治与实质正义的统一。
二、处罚必要性原则的
实践应用难题及应对
行政处罚不仅要考虑法律条文,更需评估结果对当事人的潜在影响。如盗窃389元的乙,原为公司高管,正处于世界500强企业面试阶段。尽管法律仅规定罚款或拘留,但一旦处罚,可能使其失去工作,陷入“惩罚-失业-再犯错”的恶性循环。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最终决定终结审查,体现了司法对“社会效果”的温度考量。
三、进一步准确把握处罚
必要性原则的思考与建议
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需加强协作:对无处罚必要的案件,刑事检察可通过训诫、责令赔偿等方式实现教育目的;行政检察对可能“过罚不当”的案件,提前介入沟通,弥合刑事与行政的评价缝隙,实现公正与效果的统一;同时检察机关可在调研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常见争议情节的适用规则。以在校学生为例,需结合“学业影响”“案涉数额”“悔过表现”等多维度判断,既不让身份成为“保护伞”,也不让处罚“毁掉人生”。
党组书记、检察长 王巨涛
天镇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巨涛在总结发言时指出,团队协同讲课与办案中。有三点关键意见:一是讲课需注重与PPT的配合,让讲解与视觉呈现相辅相成,提升授课效果;二是要提高PPT课件制作水平,确保讲课框架轮廓清晰,标题醒目,逻辑分明;三是讲课中学习他人经验的同时,必须结合自身工作有独立思考,像办理行刑反向衔接等案件时,要综合考虑各种情节、不同罪名及案件类型特点,如侵犯人身财产类犯罪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类犯罪的差异,通过把握处罚必要性等关键要点,衡量办案效果,避免机械套用法条,真正体现检察办案的智慧与价值。
此次学习使检察干警更加精准掌握行政处罚必要性原则,从而办好每一件行刑反向衔接案件,逐步提升案件审查质效,促进实现个案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