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务须知
检调对接当事人权利义务
时间:2018-07-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检调整对接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轻微刑事件、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将执法办案与化解矛盾相结合依托人民调解组织等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平台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促进当事人就案件中的民事责任和解息诉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的工作机制。 

  二、检调对接坚持自愿、合法、公正和注重效果的原则坚持调解优先、先调后抗、密切配合、强化监督的方针

  三、适用检调对接机制当事人应享有以下权利

  1、调解自愿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

  2、聘请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员提供帮助。

  3、申请调解人员回避

  4、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不受压制威胁和强迫

  5、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四、适用检调对接机制当事人应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和调解规则、纪律

  2、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3、不得强迫、威胁或者诱使和解对方接受己方提出的和解条件不得加剧纠纷、激化矛盾。

  4、自觉履行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