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常委、大同市委书记张吉福对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我市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充分履职,突出打击重点,依法快捕快诉,严格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为平安大同、法治大同建设提供重要保障。望再接再厉,在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作出更大贡献。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能,积极担当作为,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
一是对黑恶势力犯罪做到案案提前介入,参与案件分析研判、提前审查证据材料、引导侦查方向、确定案件性质、指导取证重点,积极与侦查机关统一执法思想,统一证据标准,减少不捕不诉,为后续的诉、判打下基础。
二是强化舆论宣传,始终把宣传工作作为专项斗争重要组成部分,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载体、拓展宣传深度,着力解决斗争氛围不浓、群众发动不够的问题。
三是主动加强与有关政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每日情况动态通报、重大信息反馈等机制。与市中院、市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形成打击合力。
四是通过开通解疑释惑热线、举办专题业务培训等方式,着力提高全市检察机关干警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能力,成立三个专项办案组,对涉黑涉恶案件同步审查,逐案提出指导意见,强化个案指导和工作督导。
五是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检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能否取得最佳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标志。坚持效率和质量的统一,实体和程序的统一,认真贯彻执行“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和相关法律规定,严把案件质量,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法律、历史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