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大同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大同市环保局共同开展环境保护法治宣传专项行动,通过设立宣传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接受咨询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环保法律知识、普及环境公益诉讼、推广检察监督工作。
2017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主体地位,环境保护成为检察机关行使检察监督职权的新领域。自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强化环境保护领域的专业化检察监督职能,依法受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民事、行政案件共23起,均已进入诉讼程序。其中恒山景区周边采矿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已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
活动当天,市院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察官热情向群众发放宣传单1500余份,并用办理的本地典型案件说法,耐心解答群众关心的大气污染、水污染等相关法律问题约70人次,同时宣传介绍“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并向群众征集线索,用实际行动守卫“大同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