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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在大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段运生 2020年4月22日)
时间:2020-05-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422日在大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段运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坚持稳进、落实、提升总基调,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持续发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服务大局,维护大同安全和谐稳定

维护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是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我们始终保持高度政治警觉,突出打击重点,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实现更深、更广、更高水平的检察办案。

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底线思维,提高打击的针对性、主动性。持续打击涉邪教犯罪,审慎办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件,防范负面舆情和政治风险。围绕国庆70周年庆典等重大敏感节点,做好安保维稳工作。重拳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社会稳定的各类犯罪,共批准逮捕1522人,提起公诉2394人。对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犯罪等提起公诉233件299人,对王某某、郑某某等5人贩卖、运输、制造约60公斤毒品案提起公诉,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爬坡攻坚新阶段,大量涉黑恶案件进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两级院压实政治责任,逐案督导,挂图作战,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及时介入侦查,夯实证据基础。坚守客观公正立场,是黑恶的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的一个不凑数,共批捕黑恶案件70件207人,起诉88件454人,改变定性24件,不捕41人。强化“打伞破网”,排查出保护伞线索33条。实现了“积案”和线索“双清零”目标。对徐某某等1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冒充人民警察,多次实施敲诈勒索、抢劫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对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段某某等42人,柴某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依法提起公诉,有力地震慑黑恶势力犯罪。

积极参与促进社会治理创新。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解决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消弭社会戾气,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社会和谐。2019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487件607人,适用率逐月提升,至年末达81.9%。简化诉讼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办理166件,适用速裁程序办理25件。促进刑事和解,全年不起诉64人。依法对社区矫正实行法律监督,与司法机关协调配合,重点监督社区矫正人员在交付执行、教育管理及脱管、漏管环节执法不当情形,连续7年在全省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社区矫正考评中评为一类。

二、围绕中心,服务保障大同高质量发展

以法律监督的高质量保障经济发展的高质量,确立“一个案件胜过一打文件”理念,努力通过个案提升服务保障一个领域、一个方面和解决一类问题的能力。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认真做好非法集资等涉众型金融、经济犯罪案件办理和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等工作。依法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犯罪批准逮捕30人、提起公诉67人。对叶某某等13人涉嫌3300余万元的电信网络“套路贷”诈骗一案依法批准逮捕,并追捕5人。严厉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对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起公诉42人,对污染环境类刑事案件提起公诉4人。服务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办理扶贫领域腐败案件6件11人。按照“精准扶贫、定点帮扶”要求,市检察院派出12名干警专职驻点,继续巩固帮扶村脱贫战果。

聚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严惩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企业收取“保护费”、强迫交易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11人,起诉172人。批捕欺行霸市、强揽工程、以非法手段插手民间纠纷等黑恶犯罪16人,起诉94人。对杜某等3人称霸小区装修行业、强迫业主高价购买沙子水泥的“沙霸”恶势力团伙犯罪提起公诉。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批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5人,起诉28人。对李某某等4人及两涉案公司为谋取经济利益,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一案,依法提起公诉。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对涉民营企业案件,审慎采取强制措施,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创新权益。在办理史某某等4件5人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中,充分考虑其自愿认罪、社会危害性较小、积极补缴税款等因素,对5名企业法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用更大力度营造有利于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法治环境。

着力做好公益诉讼。突出公共利益这一核心,写好保护“两益”大文章。以生态环境领域和食品安全领域为着力点,持续深化推进。积极拓展药品安全领域、国土领域、国有资产领域、英烈名誉保护等领域监督履职。履职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85件,立案22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2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1件。针对浑源矿山露天开采破坏生态环境案,着力破解损害结果鉴定瓶颈,积极展开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等证据收集工作,加快推进诉讼进程。针对26家幼儿托管场所就餐安全隐患发出检察建议,问题得到整改。成功协办了冀晋蒙辽四省(区)检察机关保护祖国北部绿水青山蓝天护航联合行动第二次联席会议,跨省级区域移送案件线索2件,跨县区域办理案件16件,深化与河北、内蒙等相邻地区合作。公益诉讼工作得到相关职能部门大力支持、协作配合,双赢、多赢、共赢效果逐步形成。

三、为民司法,用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深刻理解和把握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美好生活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的期盼要求,进一步找准服务的结合点和切入点。

持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提起公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2件34人。对成年人拉拢、唆使、迫使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组织的从严追诉,监督追诉9人涉嫌毒品犯罪案件。积极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监督侦查机关对某学校员工猥亵学生案件立案侦查。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7名涉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捕决定,附条件不起诉2件7人,帮助他们回归社会。本着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这一工作目标,携手融合司法和教育资源,开展法治进校园、进社区活动157次。检察官走进特殊教育学校,帮助残障孩子们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两级院114名检察官被聘任为法治副校长。去年以来,我市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呈下降趋势,未成年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市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求极致”体现为民高标准。以“案-件比”为指引,提升办案质效。发挥检察办案的主观能动性,在提前介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退回补充侦查等各环节,穷尽办法、穷尽证据,切实把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做到极致,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目前全市检察机关“案-件比”明显下降,平均办案周期由原来的52天缩短至39天,退查和延期案件大幅减少,办案质效明显提升。

“办实事”回应为民新需求。认真落实“健康中国”战略,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批准逮捕制售有毒有害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6人;督促查处、收回销售假冒伪劣食品66千克,督促处理违法提供网络餐饮服务店铺2家,约谈3家。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活动,成功办理李某不服行政裁决、行政判决申请监督一案,终使长达8年的争议达成和解。像对待家书一样对待群众来信,把群众来信来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工作做得更有效,共受理来信来访577件,回复率达100%。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推进年专项活动”,扩大司法救助的受益面,为152名刑事被害人或其亲属发放救助金86.6万元,让法律更具温度。

四、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彰显司法公平正义

坚持“客观公正”理念,提升工作标准,坚持监督中办案,办案中监督,以检察“工匠”精神,重细节,讲效果。

做优刑事检察监督。积极发挥“刀把子”作用,从过得去到过得硬。重点监督插手经济纠纷、非法证据排除、漏捕、漏诉案件以及侦查活动违法情形。去年以来,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3件,监督撤案25件。纠正漏捕48人,纠正漏诉94人,追诉漏罪113条、漏犯47人。强化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形成打击合力。积极推进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建设,从源头上统一证据标准,提高案件质量,凝聚更强合力。不断强化审判监督实效,更加重视抗诉案件的质量和效果。坚持起诉法定标准,坚持疑罪从无,完善各类不起诉适用标准,切实履行庭审指控证明犯罪的主导责任,提高出庭能力。提出刑事抗诉25件,对审判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2件。认真贯彻、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全市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判委员会会议33次,与审判机关共守司法公正最后一道防线。

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66件,提出和提请抗诉62件,提出再审建议4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4件。对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等情形提出监督意见13件,法院采纳13件。改变“重抗诉轻息诉”倾向,对92件正确判决做好服判息诉工作。云冈区院在办理马某不服民事判决时,面对一方当事人赢了官司拿不到赔偿款,另一方不服判决到处申诉的情况,承办检察官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积极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难问题,办理弱势群体支持起诉案件71件,审判机关采纳70件,帮助153名农民工追回工资183.1万元,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做实执行监督。守好刑事诉讼“最后一公里”。依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紧盯超期羁押、刑期计算错误等问题。加大对刑罚交付执行和变更执行的监督力度,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呈报不当案件85件。对吕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寻衅滋事一案,及时发出检察建议撤销其缓刑。根据建国70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依法审慎完成12名罪犯特赦案件的法律监督。紧盯民事执行难问题,办理民事执行监督146件,提出检察建议124件,法院采纳122件。依法跟进监督杨某执行异议一案,经属地审判机关研究决定,采纳检察建议,撤销执行裁定。对省内两地监狱进行交叉巡回检察,发现涉及司法工作人员违法犯罪线索5件,均已依法处理。

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协作有序、配合有效”,监检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不断增强反腐合力。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46件55人,提起公诉34件43人。认真履行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14种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职能,共调查核实2件6人、立案1件4人。积极、稳妥查办了鲁某等4人虐待被监管人致人死亡的职务犯罪案件。

五、突出政治引领,以改革助推过硬队伍建设

把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引向深入,把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建设和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建设力推到位,强化内部监督,防止检察权滥用和司法腐败。

突出抓好政治建设,锤炼忠诚品格。抓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使干警全方位受到政治洗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自觉维护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向市委、省检察院报告重要工作、重大案件等47次,市院召开33次党组会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机构改革、干部任免等多项重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建立“同检舆情监控群”,组建了兼职的舆情监测员队伍;守好管好检察机关主办主管的各类舆论阵地,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积极发展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拍摄的《检察蓝救助情》《迷航》微电影被评为第四届平安山西“三微”比赛优秀作品。

健全完善机制建设,推进检务公开。完成了18个内设机构人员分类定岗,修订完善员额检察官管理制度,“员额检察官办案量动态考评系统”上线运行,提升了绩效考评实效。依照检察官入额遴选条件和程序,遴选22人为新入额员额检察官。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对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申诉及时核查,推动构建新型法律职业共同体。全面推行电子卷宗,接待律师528人次,为律师办案提供便利。邀请148名律师轮流驻点检察机关,参与办理涉诉信访案件,共同维护好信访群众合法权益。坚持领导带头办案,以上率下提升队伍业务素养,员额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855件,其中检察长办案102件,出庭支持公诉87件。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发布程序性信息3744条,法律文书1488份,重要案件信息48条,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工作透明度。

持续加强纪律建设,优化政治生态。坚持“四个铁一般”标准,把巡视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重要契机和抓手,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先后对5个县区院党组进行政治巡察,推动基层院扎实整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格执行司法责任追究制和落实检察官惩戒工作。对147件案件进行评查,以问题倒逼责任落实。

各位代表,年末岁初,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防控阻击战骤然打响,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第一时间响应号召下一线,进社区,全力开展疫情防控。依法办理扰乱医疗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涉“疫”案件,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各位代表,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一年来,两级检察机关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等重点工作、重要部署23次,积极配合司法改革情况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11次。高度重视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多渠道、多方式走访人大代表,梳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200余条。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及新闻媒体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案件评查、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90人次。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最关键的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最主要的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最重要的是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各位代表真诚履职、倾心注力、建言献策,为改进检察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与不足:一是服务和保障新时代大同经济社会发展的举措还不够有力,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检察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充分,与人民群众需求之间还存在差距。三是基层基础工作仍需加强,智慧检察建设需持续推进。四是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下大力气破解。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是“中国之治”再创佳绩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五届八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全力维护安全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大同转型跨越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政治建设上求“强”。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坚定不移把稳贯彻执行的“方向盘”,确保政令畅通、决策落地生根。

二是服务大局上求“准”。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强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措施。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主动作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积极开展源头防控,全力守护大同蓝天碧水净土。

三是为民服务上求“实”。努力做人民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把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作为开展法律监督的工作重点,以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让司法办案更加公开透明。

四是法律监督上求“精”。以新司法理念引领检察监督创新发展。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全力做优刑事检察,切实做强民事行政检察,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促进依法行政,做社会公平正义的捍卫者。

五是正风肃纪上求“严”。把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落实落细,锲而不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强化内部监督,完善错案追究责任制,让检察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努力打造一支适应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要求的过硬检察队伍,锻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思想指引新方向,新理念引领新征程。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切实肩负起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履行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政治之、法律之和社会之,为谱写新时代大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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