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5日在大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段运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全会部署和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聚焦市委、市政府“136”发展战略,以“1151”工作思路﹝1﹞为抓手,强力推进大同检察工作转型升级,为建设美丽富裕幸福大同提供更好、更优、更实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
一、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深入推进平安大同建设
坚决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扛起政治责任、体现检察担当,确保中央、省、市委和高检院、省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落实。加强协调配合,主动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严把案件质量。共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44件481人,批准逮捕124件398人,追捕21人,立案监督4件12人,提起公诉51件182人。在办理段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中,检察机关提前介入19次,提出取证意见151条,有效引导了侦查取证。狠抓“打伞断血”,深挖彻查保护伞线索8条。强化检察建议﹝2﹞运用,在办理张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中,以检察建议督促乡镇党委解决了基层党组织软弱、战斗力不强的问题。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立足检察职能,增强政治警觉性,强化底线思维,完善风险评估,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增强打击的针对性、主动性,切实履行好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共批准和决定逮捕1919人,提起公诉2076人。坚决打击邪教组织犯罪,起诉7件9人。办理了刘某某等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积极参与涉枪涉爆类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9件33人,提起公诉16件51人。依法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准逮捕抢夺、抢劫、盗窃、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犯罪559件749人,提起公诉612件807人。对备受全市人民关注的致3人死亡、5人受伤、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3·11”放火案依法提起公诉,一审判处被告人管某某死刑。
积极发挥反腐败职能作用。坚决落实检察机关反腐败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与纪委监委机关配合、协作,会签了案件办理等意见,使办案衔接更加顺畅。严把案件质量关,以积极稳妥的态度办好每一起案件。两级检察院共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49件61人,决定逮捕29件37人,判决30件43人,受邀请提前介入49件61人。对省检察院交办的2名厅级干部贾某某、王某职务犯罪案依法提起公诉。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坚持从检察职能出发,不断拓宽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参与创新社会治理的新途径和新措施。全面推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控申接待大厅值班制度。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健全导入、纠错、退出机制,共接收、办理群众信访493件次。办理国家赔偿案件6件。妥善办理刑事申诉案件71件,对其中16件案件公开审查,既解“法结”,又解“心结”,让典型案件依法公开处理成为全民法治课。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较小、无社会危险性、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捕111人,不起诉73人。综治考评位居全省前列。
二、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在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中体现检察作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组织领导传销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批准逮捕193人,提起公诉218人。被告人王某某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其他公司、企业2000万元用于个人挥霍,被依法起诉后判处无期徒刑。对冀某某以为他人办工作为由骗取80余名被害人800余万元一案,依法提起公诉,维护了百姓的财产安全。
在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中贡献检察力量。关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涉农及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批准逮捕5件6人,提起公诉17件23人。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推进年专项活动”,为143名被害人或其亲属,发放救助金117.3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做好对口扶贫工作,配齐配强驻村工作队力量;帮助协调扶贫资金,定期到帮扶点乡镇村组开展民情调查;联系市卫生与健康协会开展“冬日暖阳”大型义诊活动,为村民送去温暖、献上爱心,受到群众欢迎。
在建设美丽宜居大同中彰显检察担当。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以行动践行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批准逮捕污染环境、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8人,提起公诉25人,结合办案提出完善环境监管体制、机制的检察建议364条。对张某某、江某某滥伐林木案,崔某某、魏某某等5人非法采矿、非法买卖、储存爆炸物案,依法提起公诉。上述类案的办理起到了法律震慑作用。
在营造最优营商环境中交出检察答卷。以深和细的服务举措释放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的积极信号。注重保护企业家财产和人身安全,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决打击对企业家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共批准逮捕破坏经济秩序类犯罪71件143人,提起公诉105件193人;办理涉企申诉案件5件,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2件,刑事羁押必要性审查3件。在办理樊某某纠集多人以某企业污染为由索要污染费,造成企业停工一案中,检察机关主动介入,快捕快诉,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三、恪守司法为民理念,用行动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全力保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针对民众呼声较大的食药安全问题,持续发力,重拳打击。依法严厉打击“黑作坊”“黑市场”,批准逮捕制售有毒有害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0人,提起公诉19人;督促行政机关查处销售假药和走私药品25种。在履职中发现不良个体商户马某、赵某自2017年至2018年间,在被相关部门处罚后,仍继续将5吨“足以造成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深井海藻碘盐”销售到某超市,再以零售形式向大众销售。检察机关向有关部门发出履职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依规责令某超市采取召回、警示的措施,及时抑制了损害的扩大。
关爱祖国未来,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孩子的事情无小事,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每个家庭和家长的期盼。检察机关探索建立“捕诉监防一体化”﹝3﹞工作模式,加强与团委、妇联等合作,推动建立10个观护帮教基地﹝4﹞,接受帮教19人。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救助未成年人11人。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14人,不起诉9人。向有关部门发出各类检察建议100余份,推动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坚持“普法从娃娃抓起”,8名检察官被聘请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组建5个宣讲团开展100余场“法治进校园”巡讲,5万余名师生、家长参加法治宣传活动。
打造高效便捷的便民服务平台。推进“12309”检务平台﹝5﹞建设,完成了实体、网上、掌上、热线四位一体的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做到案件受理、分流移送、律师接待阅卷等“一站式”服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进一步加大对办案信息的公开力度,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083条、法律文书1234份、重要案件信息34条、办理辩护与代理申请147次,接待律师398人次,为律师提供电子卷宗光盘刻录351件次。加强新媒体建设,实现“两微一端”全覆盖,关注数2万余人,总点击量达40余万次,打造了“大同检察微信公众号”、“知心姐姐青年志愿者法律服务队”等一批有影响的品牌。
四、强化监督主责主业,捍卫司法公平正义
做强侦查监督。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监督侦查机关立案91件、撤案72件,同比分别上升122%和94.6%;纠正漏捕73人,同比上升143.3%;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66件次,同比上升71.8%。严把案件质量,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认真落实疑罪从无原则,重视听取律师意见,坚守防范冤错案件底线。健全命案介入机制,介入命案33件,提出侦查取证意见60余条。介入在全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杨某涉嫌强奸、故意杀人案,及时引导侦查机关侦查取证。
做优审判监督。重点监督纠正社会关注的司法不公问题,用好法律赋予的抗诉权,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刑事抗诉44件,对审判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20件。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关注人民群众对民事执行公正的新期望、新要求,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和提请抗诉3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监督纠正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213件、执行活动违法187件。
做实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守好刑事诉讼“最后一公里”,依法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54件,监督纠正监管活动和财产刑执行违法违规案件1604件。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46件,办案机关采纳143件,采纳数量居全省前列。积极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共向监管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7件,纠正违法160件次。认真开展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漏管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脱管漏管隐患23件。监督社区矫正罪犯白某某撤销缓刑一案,被评为为全省优秀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案例。
做好公益诉讼。一年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先后出台了支持和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决定,为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我们始终把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贯穿于公益诉讼工作中,充分发挥法治参谋作用,认真听取政府部门意见,积极拓展线索来源,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提起诉讼。2018年,在履职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555件,立案1389件,进入诉前程序1389件,办案质效受到上级肯定。办理了高检院挂牌督办的浑源县露天矿山开采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经查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2份,起诉4件5人,移送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线索31件,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和公共利益。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与冀、蒙周边市建立“乌大张”跨区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司法协作机制,推进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联动。
五、树牢忠诚政治品格,铸就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工作、破解难题。2018年,市检察院党组对48项重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对意识形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司法体制改革、公益诉讼等重大工作向市委、省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53次,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活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会一课”等制度。运用“道德讲堂”﹝6﹞宣传身边的好故事,展示干警新风貌。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云冈区检察院、天镇县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山西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1名同志被高检院荣记个人一等功,2名同志被省检察院荣记三等功,5名同志被省检察院评为“山西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综合考评中进入第一方阵,受到省检察院表彰。
坚持以改革促规范。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全面落地,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带头监督成为常态。一年来,两级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案2367件。完成了全市检察机关第2批41名员额检察官遴选、考核考试、公示以及88名员额检察官等级晋升工作。推进两级检察院优秀人才上下挂职交流。完善“一类事项由一个部门办理”的内设机构改革。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原则,继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责任制改革。优化办案资源配置,积极探索新型办案团队组建。推进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7﹞,认真开展抽样评估工作。深化“一院一品”﹝8﹞创建活动。着力打造“智慧检务”,落实《“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推进司法办案、检察办公、检务公开与办事服务、检务决策支持、队伍管理、检务保障“六大平台”应用。
坚持以强素能促提高。本领强才能有新作为。一年来,我们坚持把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作为检察工作发展的优先性、基础性工程来抓,不断提升队伍的履职能力。组织两级检察院24名班子成员参加了市委组织的专题培训;114名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市直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学习十九大精神轮训班;参加“大轮训、大练兵、大走访”活动,轮训350余人次,190余名干警参加“精品案件讲评”、“公诉对抗赛”、“庭审评议”等主题式岗位练兵活动,检察人员知识结构不断优化、技能明显提升。
坚持以严管现厚爱。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必须有更高、更严的要求,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开展检察队伍集中整肃专项活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落实落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对5个县区检察院进行政治巡察,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建立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机制。坚持严字当头,加大内部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诫勉谈话8人次,提醒谈话4人次、约谈4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
各位代表,检察机关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一年来,两级检察机关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点工作、重要部署20次,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积极配合司法改革情况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7次;多渠道、多方式走访人大代表,梳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358条;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案件评查、庭审评议、公开听证等活动120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及新闻媒体参加检察开放日15次。向政协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3次,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与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向长期关心、支持和鼎力帮助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检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及时回应民生关切,依法解决民生诉求,切实把检察工作做到百姓心坎上;必须自觉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司法想到发展、办案考虑稳定、监督促进和谐;必须持之以恒强化法律监督,秉承公正理念,手持正义之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坚定信心、迎难奋进,改革创新、奋发有为,深化司法改革,培育特色亮点,不断为检察事业注入新活力;必须牢牢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敢管敢严,真管真严。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改革创新、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律监督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有待提高,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需求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三是司法体制及其配套制度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完善。四是检察人才储备不足,人才难进、人才难留的问题仍需下力气破解。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为牵引,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全力维护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人民安居乐业,为大同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护航赶超发展上体现新担当。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决捍卫政治安全,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新发展理念,实化细化服务措施,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在维护人民权益上推出新举措。把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更好地保障和服务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三是在守护公平正义上做出新成绩。履行“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一定位与使命。抓实法律监督,强化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的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是在促进社会治理上取得新成效。认真落实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加强对策研究,加大法制宣传,促进源头治理。
五是在深化司法改革上迈出新步伐。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放权与监督并重,不断健全符合司法规律的检察监督体系。在改革中充分运用技术信息化手段,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工程。
六是在建设过硬队伍上获得新进展。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检察工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同检铁军。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起点开启新征程。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增强做好检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走好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的长征路,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附:
报告中有关用语说明
﹝1﹞“1151”工作思路:经市检察院党组研究确定,并于2018年3月5日在全市检察长会议上提出的: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人民满意为目标,突出服务大局、监督主责主业、司法体制改革、基层基础建设、智慧检察建设五项重点,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坚守廉洁自律底线的全市检察工作思路。
﹝2﹞检察建议:人民检察院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2019年1月17日全国检察长会议指出,要求检察机关注重提高检察建议的质量,坚持持续监督、跟踪监督,努力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
﹝3﹞捕诉监防一体化:以未成年人这一特殊主体为标准,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预防帮教四项检察职能统归未检机构,由同一承办检察官跟进同一案件的全程,最大限度预防、矫治、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实现专人审查、全程办理,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全面高效、协调一致的检察保护。
﹝4﹞观护帮教基地: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由检察机关作为牵头单位,联合教育部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爱心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共同搭建矫正平台,积极为检察机关作出不捕、不诉以及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提供学习知识与培训技能条件,并安排他们参与心理矫正、行为矫正、团队活动、公益劳动等各类观护帮教活动,全方位、多角度给予正确引导、教育,预防再犯,提高观护帮教对象回归社会的信心和能力。
﹝5﹞“12309”检务平台:“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该平台包括12309门户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12309移动客户端(APP)和12309微信公众号4种服务渠道,整合了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网上信访信息系统、12309举报电话系统等应用,丰富完善现有的检察服务功能,统一检察服务对外入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更加直观、更加全面的检察服务。
﹝6﹞“道德讲堂”: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总结宣传那些忠诚担当、认真履职、严格司法、清正廉洁的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传播正能量、激励进取心,由省检察院组织开展的全省检察机关“争做合格党员大讲堂(道德讲堂)”活动。
﹝7﹞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明确了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从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等八个方面,切实引导基层院解决好围绕什么建设、建设什么和怎么建设等问题。
﹝8﹞“一院一品”:2016年,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立足点燃基层热情,启动“一院一品”创建活动,2017年大部制改革后,号召各县区院不断创新“一院(部)一品”活动,创出特色和品牌。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继续坚持以品牌创建为牵引,深化“一院一品”活动,以此辐射带动全面工作实现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