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994人,不批准逮捕916人;共决定起诉1674人,不起诉419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88.78%;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的91.96%。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立案监督。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244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251件(含上期),占监督数的102.87%。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096件次,监督采纳率100%。
纠正漏捕漏诉。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纠正漏捕漏诉110人,纠正漏捕漏诉率为5.22%。纠正漏捕漏诉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为100%。
刑事抗诉。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23件,法院裁判12件,法院采纳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9件,抗诉采纳率75%。
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4件次,同期审判机关采纳率为100%。
(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69人;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328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704人;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39件。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6件。